我和同乡的朋友做生意,后来他不履行合同,人跑了,我知道他家庭住址和姓名,但是他家只有他一个人,处了在英超下注平台乡,在西安市还有一套房,现在找不到人了,欠我合同欠款十几万呢,去法院起诉,法院说被告不明确让找到人在起诉,我该怎么办?
律师回复:2017-08-02
答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108条之规定,起诉的实质要件是:
1、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、有明确的被告;
3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如果你的案件符合起诉要求,法院是应当立案的。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十三条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、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,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,以及有案不立、拖延立案、干扰立案、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,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。